公司股权转让(46-50题)
四十六、受让方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怎么办?
答: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延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违约处理条款,则转让方可请求受让方及时支付转让价款并支付延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没有约定延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违约处理条款,则转让方可随时请求受让方立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可要求受让方承担支付从转让方请求受让方立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至受让方全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止期间的违约金(一般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四十七、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吗?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第三人及公司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当然,股权增值转让,转让方须缴付增值税。
四十八、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注册资金相一致吗?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注册资金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当然,股权转让价格超过对应的注册资本金额,属于股权增值转让,转让方须缴付增值税。
四十九、股权转让的受让方能否以公司资产来向出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答:不能。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公司(独立法人单位),受让方只能以属于自己的财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但是,股权转让与受让的双方均是企业法人单位,在以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股权交换时则另当别论。
五十、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答:股权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如股权转让协议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则该协议无效。
但是,股权转让与受让的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约定系赠与股权等,则该协议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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