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重在呼唤保障老年人权益意识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量:3826    分享到:


1、那些人是老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为年满60周岁

2、老年人也有自己的节日。农历九月初九确定为老年节,“九”在古数中既为“阳数”,又为“极数”,是双九,两个阳数合在一起,故称“重阳”,又与“久久”同音,有长久、长寿之意,自古以来,人们对此节怀有特殊的感情。

3、应如何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里的家庭成员,主要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孙子女、外孙子女。问候,可以是一个电话、一封信、一张贺卡等等。

4、国家职工探亲休假制度帮您实现看望老人的愿望。

答: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地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5、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不受干涉。老年人拥有婚姻自由,子女既不能反对父母离婚,也不能反对父母再婚。

6、如果子女不孝顺,老年人可以“意定监护”。老年人在神志清醒的时候,允许其为自己选择监护人。可以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7、老年人“老有所养”的保障。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8、老年人住有所居的保障。

答:明确了两方面的优先照顾,一是老年人在其产权或承租住房拆迁安置中,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二是贫困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9、老年人权益受到侵犯,司法救助帮您忙。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免交,确保经济有困难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也能通过国家的司法救济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哪些老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答:(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11、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主要有哪些情形?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侵占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2)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3)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4)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12、什么是虐待老年人行为?

答:对老年人的虐待,是指用打骂、冻饿、有病不给治疗等方法摧残、折磨老年人,使其在肉体上、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虐待老年人有悖于我国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3、家庭成员侵犯老年人个人财产现象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分家时以老人由儿女赡养为由把老年人的财产全部分掉,结果老年人失掉了个人财产,一些儿女视分得的财产理所当然为己所有。(2)侵害老年夫妻一方的财产所有权。老年夫妇一方去世,往往把活着一方的财产作为死者财产列为遗产处分。(3)成年子女在老年人尚未去世时,就急急忙忙地抢分老年人的财产。(4)“刮老”行为,指经济已经独立自立门户的成年子女搜刮老年父母财产的行为。

最后祈愿天下老人都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勇敢的站起来进行维权,有国家,有法律,有制度,当然还有怀揣正义,富有爱心的韬达人帮您调解,为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