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律所高级合伙人丁岩林博士应邀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3-06     浏览量: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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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主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我律所环境资源法律部部长丁岩林博士应邀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及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等10余人,会议围绕国家推进“费改税”和“清费立税”工作、促进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强化环保意识,环保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建立分工协作、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征税对象、范围及调整权限,强化执法刚性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从不同角度和立场对该法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丁岩林博士提交了书面的修改意见。
安东指出,制定良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立法要符合法治要求,体现人民意志,发扬民主,征求纳税人意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运用法治思维使所立之法符合实际,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立社会和人民群众需要的法。他表示,将认真梳理归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2016年12月28日十二届人大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我所丁岩林博士提出的限制地方自主确定税额权力和处理税收争议中环保机关与税务征收机关之间的关系的建议被吸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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