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律所高级合伙人丁岩林博士律师应邀参加长安区人大常委会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7     浏览量:2677    分享到:

2021年4月14日,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推进秦岭生态恢复和持久保护。

会议邀请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丁岩林博士律师,就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作了专题辅导培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副主任黄鸿武、李红、姚小强出席会议。副区长李朝喜列席会议。
会议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检查对象、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区秦保局作了贯彻实施省市秦保条例的情况(自查)报告。副区长李朝喜代表区政府就支持配合执法检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保护秦岭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国之大者也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护好秦岭山水在长安有着极其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对照新条例、新要求,重新检视工作成效,查摆存在问题,建立起保护大美秦岭的长效机制,用实际行动守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

二是要突出重点,圆满完成执法检查各项任务。执法检查组要紧扣法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是要强化保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两个条例的学习理解,提高执法检查工作水平。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涉及省市《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及贯彻实施情况;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保障情况;实施方案编制和勘界定标设置完成情况;秦岭“五乱”问题(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整治情况;违建整治、水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智慧秦岭建设、农家乐整治、农村污水处理、农村垃圾处理、网格化管理等15个方面。


作者:行政部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