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微时代,要够深(二)
发布时间:2017-03-27     浏览量:3766    分享到:

从事律师职业久了,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律师呀!那你在xx法院有认识的人吗?你和法官熟悉吗?”

是不是瞬间有种被侮辱的感觉,经过多年法律学习,熬夜通宵不知多少夜晚,纠结经历不知多少个困惑,在通往司考的大门之时,又有多少立有共同志向的巾帼、男儿倒在战场之上,进门后又不知听了多少课、记了多少笔记。

被当事人的这一句话,差点如同碰到了刚从太白金星的炼丹炉里出来的孙悟空一样,一眼被对方看穿了,自己就是个社会中穿梭的小妖精,不过是练就了一身小本领而已,而已。

身为律师的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感受?这一个问题的抛出来,让人感觉就像早上洗了头、打了发蜡,用了洗面奶、化了妆、涂了彩、带上金丝眼镜,穿了西装、系了领带、衬衣白的都要气死雪,拿了公文包,登上锃亮的皮鞋准备和对方谈下法律的时候,他却说,律师,你怎么没穿裤子光屁股跑了出来一样的尴尬。

当你熬夜通宵,当你字字推敲,当你演练诉讼模型,在庭上口若悬河、用法律和证据事实打得对方抱头乱窜后,获得法官给你一张胜诉的判决书后,当事人却给你说:“律师呀!我其实已经悄悄的给了审判长一张银行卡,”此时的你是不是感觉龌龊至极,自己被低估,当事人很龃龉,法官很下作。

看到这些你想不想站起来举起双手说,百分百认同吗?对不起,请坐下,我想给你说,如果这样,你真失准了,不是错了,是失准了。

这是一个竞争与绞杀残酷的社会,身为律师,你需要用的工具是法律,需要做的是用法律实现当事人的诉求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当事人需要的是胜利,胜利是需要团队运作的,正如一场战争需要长矛兵、弓箭手、大刀兵一样,我们只是一个兵种,用法律作为我们工具的兵种。自我盲崇的自高,只会把自信变为自大。

今天你读起长段文字感觉要杀人,碰到挫折想跳楼,遇到批评想辩驳,看到美食流口水,看看这样的排比文字,你感觉到了,对的,你就是一个巨型的婴儿,如同现在的中国,以吃货为标榜,以享乐为快意,你敢把一场战争交给一名巨型的婴儿去单纯作战吗?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发展有五个时期,即口唇期、肛门期、性器期、潜伏期和生殖器。这样我们就能理解婴儿时期的我们留恋蜜和糖,等我大了却喜欢品尝酸涩的红酒,追求回味,痛饮苦辣的白酒,寻求冲突,等我们大了,嘴唇的快意已经不能替代生殖器接触给我们的快意了。

而我们却还要痛痛的追问当事人,“你把我当什么了?”是的,问题在于我们自己把我们当什么了。我们大了,唇感的一时快意已经不能解决我们的终极需求了,重点是我们不能以我们的一时之快意人生,而抛弃了当事人的终极生殖需求。

在这个横向巨肥的婴儿期,赶紧让我们瘦下身来(看看健身房的人就知道我们有多巨肥),我们太需要纵深填补我们自己了,说到这里你是不是会问,那你就是赞同当事人的关系论了。如果还这样问,只能说你还是个巨肥的婴儿,并且得病了。

因为潮流的车轮终究碾压恶之花,风景如画的毒瘤最终被历史长河所抛弃,健康的体态终究是每个人追求的,但我们不会把不健康的自己扔进黄河洗三遍一样。发展,终究会还你一个有高度的体魄,如同,青山挡不住,绿水终长流(为了本文意思有更改)。

青年才俊的律师们,不希望本文能引起你的共鸣,但求是一丝光芒,希望能解答了你的疑惑,还想问的,请关注《律师眼,微时代,要够深(三)》。

作者:李寅榕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