韬达揭秘•《小A的故事•不良校园贷之江湖套路》系列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量:2632    分享到:

小A的故事(一)

大一学生小A看上一部时尚手机但无奈囊中羞涩,正好看到校园里张贴的网贷公司小广告“利率低,0门槛、0担保、0抵押”,想着借款10000元,利息不高还可以分期还,觉得自己还得起,贷款之后才发现还有各种管理费、服务费、分期手续费预先扣除1800元,借款10000元实际到手只有8200元,五个月连本带息已还款12000余元,小A果断剁手结清贷款。


套路一  低门槛+永远算不清的利息  坑人指数☆☆☆☆☆

“0门槛”、“0担保”、“0抵押”、“随借随还”、“首单免息”、“无需上门、无需材料”、“最快3分钟借款3万 ”……各种宣传广告数不胜数,眼看是馅饼,其实是陷阱。


···律师揭秘

很多不良网贷公司表面低利率,背地里以各种名目加收管理费、服务费等,采用预先扣除利息及费用的方式发放借款,实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获取超高利息的目的。无论何种名目的费用坚决牢记一条:年息不得高于24%,月息不得高于2%,日息不得高于0.065%。

借款时预先扣除的利息及其他费用部分,不能重复计算利息,应当以实际出借的金额为本金计算。以案例中小A借款的10000元为例,但小A实际借款本金为8200元,每期还款2000元,本金递减,五个月利息最多不超过426元;本金不递减,五个月利息最多不超过820元。按照借款本金10000元计算,每月还款2000元,本金不递减,五个月利息最多不超过1000元;本金递减,五个月利息最多不超过600元。实际案例中小A偿还利息已经远远超过司法保护区的利息。超出的部分完全可以不还,让不良网贷公司走诉讼程序,不还它就是一堆数字,还了它就是钱。当然,不少网贷公司明知违法,往往不愿意走法律程序,常常通过减免息等手段协商解决已逾期贷款。遇事不要怕,认准一点,超高的利率及管理费、手续费已经让他们赚的钵满盆满,他们不愿意也不可能花费更大成本聘请律师或正规的催债公司追讨少的可怜的本金,更遑论那些不受法律保护的超高利息。

 

···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小A的故事(二) 

转眼又到开学季,大一学生小A成为学长了,交了个学妹女朋友小Z,两人经常一起吃饭、看电影……很快,小A发现父母给的钱不够花了,已经答应了给女朋友小Z过生日买包包,冥思苦想之际,又看到学校的小广告(学校小广告真多,飘过),灵机一动为讨得女友欢心,申请了一笔不小的金额先应急,慢慢地发现自己还不上了,听网贷公司的人说可以继续贷,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又下载了新的APP,向其他的网贷平台申请借款,没想到,竟然很轻松的成功了,于是就这样小A过上了拆东墙补西墙、以贷养贷的日子。然而,有一天,其中一家网贷公司缩紧规模,要求小A一次性结清,资金链断裂,终于不堪重负,小A转不动了。


套路二  多头贷、以贷养贷    坑人指数 ☆☆☆☆☆

不少网贷公司在借款人逾期时会推荐其他网贷APP,称“黑户”也可以贷款,不少已经逾期的学生纷纷抓住“救命稻草”,下载多个APP,分别借款,规划还款期,拆了东墙补西墙,实际上无异于饮鸩止渴,一旦出现资金问题,立马产生连锁反应。

P2P无疑是2016年关键词之一,2017年在监管部门的“围追堵截”之下,不少网贷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各种校园贷纷纷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百度随意输入“校园贷”、“网贷”、“不良贷”等关键词,随之铺天盖地的信息迎面而来,不良网贷依然在荼毒祖国的下一代。他们迈进大学,融入新的城市,离开父母和老师的耳提面命,脱离了管制和约束,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对日益膨胀的欲望,面对日渐消瘦的荷包,面对不良网贷公司“刻意披上的羊皮”,很容易缺乏分辨意识,缺乏基本法律常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往往成为不良网贷公司盯上的“美味猎物”。

下期将继续以《小A的故事》(三)、(四)揭秘“拉人头”、“刷单”陷阱以及不良网贷公司各种非法催收手段和应对措施,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作者:谢艳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