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收集证据
一、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具体而言,是指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是当前最容易收集的一类证据,但同时也较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并互相印证。例如,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邮件发送者的真实身份为何。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中最好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二、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往往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三、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因此照片的角度、时机和数量等因素都要合情合理,确保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外遇证据的目的。
四、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通过合法方式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如果是通过诸如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方式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应尽可能是未经修改、编辑的。
财产分割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二、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三、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起诉离婚主张时间
(一)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二)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出轨的法律后果
一、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
二、因出轨导致离婚的,原则上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
三、一方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忠诚义务,因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是有真实案例可寻的。
四、出轨行为不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取得。法律上会综合考量比较双方各方面的条件,以孩子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健康成长为原则。大人的感情纠葛不是断定孩子抚养权归谁的必要条件,所以,出轨并不一定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作者:刘陈旭光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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