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我们应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量:2874    分享到:

我们在许多案件的执行程序里,常常会遇到法院终结本次案件执行,这种情形也常被称为“终本”。它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相关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的执行法官常通过“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细致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财产登记信息。

而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因种种原因经查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虽然能够查到财产,但是财产暂时无法得以处置。

此时,执行法官会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不合理高消费,如若经过此种处理仍无结果,人民法院便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更好的了解这种情形。王某等二人与杨某合伙修建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杨某却迟迟不予清算、分配盈利,后杨某出具欠条一张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杨某未依约履行,王某二人遂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义务,王某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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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包括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不动产、证券、车辆、工商登记、保险等进行查询,并前往其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进行调查,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依法对杨某采取了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执行人员向申请人释明了执行情况,告知其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将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恢复执行,申请人表示理解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

尽管如此,但法院并未放弃,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不定期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通过被执行人的朋友家人了解其财产线索,掌握其最新生产生活状况,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便可随时立即恢复执行,最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社会反响良好。

那么,财产不能处置是指何种情形呢?

根据《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所谓财产不能处置,指的是:

(1)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

(2)人民法院在登记机关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际扣押的。

我们不难看出,“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所以,我们大可不必担心“终本”后法院会不再经手案件。

尽管如此,律师仍建议当事人积极主动作为,协助法院开展工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可以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例如: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所在位置;被执行人出租自己名下的车辆、房屋等财产获取的收益;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逃避执行的行为等。

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与执行相关的证据资料。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恢复执行不受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在与被执行人的民事往来中,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了解,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能够使执行法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迅速、有效地办理执行案件。

作者:刘陈旭光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